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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安投教|一文彻底看懂基金内幕交易、老鼠仓的真面目

来源: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1日


导语:

在投资圈,总听闻这样的诱惑:“跟着明星基金经理内幕建仓”“公募即将抬轿,提前埋伏稳赚”“私募内部消息,重组利好必涨”…很多普通投资者误以为,掌握内部信息就能穿越牛熊、稳赚不赔。

但金融监管处罚案例告诉我们:所有不靠公开信息赚到的快钱,本质都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所得。

很多投资者分不清:内幕交易和老鼠仓到底有什么区别?金融从业人员的哪些操作涉嫌违法违规?网传的“跟庄”到底能不能信?

本期内容,我们用监管实锤的4起标杆案例,带大家拆解基金行业典型的两类违法行为,帮投资者避雷避坑。


什么是内幕交易和老鼠仓?

在进入案例前,先理清两个法定概念,这是上述两类违法行为的底层逻辑:

1、内幕交易

指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期货或者衍生品交易的活动。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期货交易或者衍生品交易活动中可能对期货交易或者衍生品交易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经营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订立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发生重大亏损,公司涉嫌犯罪,重大诉讼仲裁,股权结构变化,外部条件变化等。

内幕信息敏感期:指内幕信息自形成至公开或终止的期间。


2、老鼠仓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俗称“老鼠仓”):指证券交易场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未公开信息:是指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证券、期货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信息;证券持仓数量及变化、资金数量及变化、交易动向信息;其他可能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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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案例一:基金经理内幕交易案|靠上市公司利好建仓,无获利也重罚

案情经过:

基金经理A,在20205月通过私下途径,提前获悉某上市公司拟重磅投资某产品的重大未公开信息。

该信息属于足以影响股价走势的重大利好,信息敏感期自2020521日形成,后续正式公告落地。

在信息敏感期内,A利用其管理的两只公募基金产品,针对性大幅调整持仓,在某上市公司重大利好公告发布前逆势集中加仓,整体交易节奏、决策时点与内幕信息获知时间高度匹配,属于典型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进行产品交易的违规行为。

本案中A并未个人牟利,仅仅是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募产品交易,依然被监管严厉处罚。

处罚结果:

1、对当事人A罚款500万元;

2、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相关产品交易行为被监管专项核查记录。

⚠️警示:

很多投资者误以为只要自己不赚钱就不算违法违规,但法律红线绝对不允许: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进行交易,无论是否获利,均构成违法。网传基金经理独家内幕选股,本质都是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二:某基金经理千万级老鼠仓|没一罚一、十年禁入

案件经过:

B时任某基金公募基金经理,全权负责权益基金的选股、建仓、交易决策,掌握产品未公开的交易计划。

201810月至20228月,长达近四年时间里,B违规控制亲属关联账户,长期实施标准老鼠仓操作:

个人账户提前低位埋伏个股→ 管理公募基金大额买入拉升股价 → 个人账户高位卖出套现

本案交易标的多达393只股票,交易频次极高,属于长期、系统性的老鼠仓犯罪。

处罚结果:

1、累计非法获利:1566.26万元

2、监管处罚: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等额罚款1566.26万元(没一罚一);

3、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4、涉案线索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警示:

市面上所有跟着公募重仓吃肉、基金抬轿稳赚的荐股套路,原型就是老鼠仓产业链。所谓的内部跟投、提前布局,不是投资技巧,是违法犯罪


案例三:2009年国内首个公募老鼠仓入刑,奠定行业监管底线

案件经过:

2009年2月28日公布并实施《刑法修正案(七)》将 “老鼠仓” 入刑,最高可判 10 年。C时任某机构基金经理,全面掌握基金投资决策、建仓 / 减仓时点与标的等未公开信息。2009年1月-8月,利用职务便利,与妻子等人操控其表妹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步于所在机构基金买卖相同个股牟利。2009 年 8 月,当地证监局对辖区 14 家基金公司开展突击现场检查C因情节严重、顶风作案,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处罚结果:

1、涉案获利超30万元;

2、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31万元;

3、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警示:

自 2009 年起,老鼠仓正式从行业违规升级为刑事犯罪,行政惩戒、市场禁入、刑事追责的多重处罚体系全面落地,监管对该类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投资者应远离各类所谓 “基金内部消息、跟仓套利” 的违规宣传,坚守合法投资底线,自觉抵制违法交易行为。


案例四:公募+私募串谋泄密|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案情经过:

D系在职公募基金经理,掌握公司未公开的大额建仓、调仓计划;E为私募基金实控人,二人私下串通勾结。D违规向E泄露公募基金即将大额买入的个股信息、交易时点等核心未公开信息。E利用该信息,提前控制自有账户、旗下多只私募基金低位布局,待公募资金进场拉升股价后,集中卖出套利趋同交易金额约 14 亿元、非法获利 4,619 万元,形成完整的“公募泄密、私募收割”违法链条。

处罚结果:

1、公募基金经理D:没收违法所得:约 620 万元,罚款:620 万元(1 倍罚),市场禁入:5 年,禁入期内不得从事证券、基金业务。有期徒刑4年4个月。

2、私募实控人E没收违法所得:4,619 万元,罚款:4,619 万元(1 倍罚),市场禁入:10 年,禁入期内不得从事证券、基金业务。有期徒刑6年6个月。

3、公募基金公司责令改正、警告、罚款(内控失效、未防范利益冲突),并对相关高管问责。

⚠️警示:

此种行为直接损害持有人利益,公募基金被当作 “抬轿工具”,推高买入成本、压低卖出价格,直接侵蚀基金净值、造成持有人隐性亏损,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投资者应警惕 “内部消息”“跟私募稳赚” 等骗局。


温馨提示如发现疑似老鼠仓、内幕交易、违规荐股、从业人员私下代炒等违法线索,请通过官方正规渠道举报维权:

1、 证监会全国统一投诉举报热线:12386

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可反馈基金行业违规线索。

* 如无法分辨所处情境是否涉嫌违法违规,可参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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