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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安财富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调整赎回费率的警示通知

来源:济安财富 发布日期:2018 年 3 月 28 日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除货币市场基金及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金额计入基金财产。我公司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更新的法律文件,经与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决定自2018年3月31日以后调整旗下代销非货基基金的赎回费率 。具体修订情况请查看基金公司相关公告。

请您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的适配性,结合自身投资期限和资金需求选择合适操作方式,避免因为短期投资而被收取较高的赎回费用。

特此通知。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8 日